各企业:
为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28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我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增强科技金融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经研究建设“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绿色信息库”,并为此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条件
企业主要从事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和生产,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我省省级及以上高新区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征集企业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2、拥有较强的研发团队及创新能力,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年度研究开发(技术开发)费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不少于2项。
3、具有较高成长性和较好发展潜力,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主要核心技术和产品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二、扶持措施
1、我厅将优先推荐入库企业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各类省级科技计划优先予以支持。
2、有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科技担保机构等科技金融组织优先为入库企业按照扶持类别提供科技金融产品,简化信贷流程、降低申贷门槛。
3、对入库企业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如科技政策、成果转化、创业辅导、人才培养、管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等。 |